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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半年大型仪器开放工作通知
2017.02.24 3181

关于2017年上半年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

面向本科生开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重点实验室:

根据《湖南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面向本科生开放管理办法》(湖大行字[2012]20号)文件精神,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以下简称:实管处)决定开始上半年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以下简称:大精仪)面向本科生开放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的内容与形式

1.大精仪的应用知识培训

选择通用性强的大精仪,对本科生进行通识教育与应用操作的培训。由设备管理员提出申请,经学院、实管处审批后实施。

2.利用大精仪开展实验研究的项目资助

本科生根据“大精仪面向本科生开放目录”,选择实验研究所需的开放设备,填写申请书,经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后,由各学院审核筛选,报实管处审批后实施。

3.申请人登录“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http://sbgx.hnu.edu.cn,以下简称“共享平台”)进行网络在线填报等相关工作。

二、上半年大精仪开放工作的总量

1.大精仪的应用知识培训:4~6项培训内容,每项培训内容预计资助3000~4000元。

2.利用大精仪开展实验研究的项目资助:分为A类资助(10项,4000元/项),B类资助(25项,2000元/项)和C类资助(50项,1000元/项)。

三、相关工作安排

1.3月8日前,完成开放设备申请

各学院实验室检查参与大精仪开放的设备运行状态,请设备管理员在“共享平台”(http://sbgx.hnu.edu.cn)中完善开放设备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开放方式、收费标准等),设备面向本科生开放的申请请在“本科生开放”栏目中进行,由学院系统管理员负责审核。

2.3月1日——3月10日,完成学生注册

各学院组织计划申报实验实践研究项目的学生,完成在“共享平台”的用户注册。(具体操作流程:在“共享平台”首页点击注册,选择类型为“本科生”,然后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成,学生打印审批表并提交所在学院的平台管理员,由各学院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详见“共享平台”主页的“开放流程”栏相关说明)

3.3月10日——3月15日,完成实践研究项目申报

注册成功的学生,登录“共享平台”在“实践研究项目”栏中填写申请表;3月15日各学院完成本学院申报项目的审批;3月17日,实管处组织专家评审,完成公示后进行分类资助。(资助的方式:采用在“共享平台”内给项目负责人账号充值的方式进行(对应项目需要使用的设备))。设备的预约使用按照“共享平台”的要求进行(详见“共享平台”主页“开放流程”栏的相关说明)。

4.3月10日——3月15日,完成设备培训项目申报

拟利用自身管理的大型仪器设备开展应用知识培训的老师,登录“共享平台”在“仪器培训申请表”栏目中填报;3月15日各学院完成本学院申报项目的审批;3月17日,实管处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审批的培训项目,由培训负责人在“共享平台”的“培训实施”栏完成计划的填写,由实管处审核后公布,由培训负责人按实施计划执行。

5.6月26日前,完成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登录“共享平台”填写结题报告,提供相应支撑材料,由指导老师和所在学院在线审核后,再由实管处组织结题验收。(A类、B类项目由实管处组织项目答辩,C类项目由各学院组织项目答辩)

四、其他事项:

1.开放设备的信息填报、学生的组织与注册、学院各审核环节的具体工作,由各学院指派工作人员负责完成。上报文档表格(申请书、结题报告等),请加盖学院公章。

2.应用知识培训和实践研究项目,主要以资助使用机时的方式进行。机时补贴费由实管处划拨至设备所在学院,用于设备运行所产生的运行及材料消耗费、授课教师(指导教师、机组实验教师)的授课补贴等。

3.培训考核合格的学生、结题通过的实验实践研究项目,学校颁发相应证书。实管处组织开放工作的评优评奖,对表现突出的机组、指导教师和学院,给予适当奖励。

4.未尽事宜,请与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大精仪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88664187)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17-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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