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布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所属类别认定结果(第一批)的通知
- 2021.01.22 1834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根据《湖南大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湖大行字[2020]28号)要求,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组织对全校价值20万元及以上且用于教学科研的仪器设备进行开放共享所属类别认定。经学院申请、学校审定,现公布第一批认定结果,其中属校级平台委托学院管理的仪器设备6台,属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机载与运载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现代工程训练中心10个单位院级平台或独立机组的仪器设备共448台,详见附表。
请各学院、中心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工作。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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