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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公示
2025.12.11 2193

      为进一步规范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机时记录工作的通知》、《湖南大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湖大行字[2020]28号)、《湖南大学收费管理规定》(湖大财字[2021]28号)等文件精神,现对院级平台部分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并署实名反馈,地址:湖南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方式:0731-88664187。

 

  详见附件《二级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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