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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工作通知
2018.04.02 3325

关于2018年上半年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重点实验室:

根据学校“双一流”建设和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要求,为培育学生依托大型仪器设备开展科学研究与实践的创新能力,经研究决定:自本年度开始,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工作增加研究生为开放对象,资助方式改为根据中期检查的成果情况确定后续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对象

1.在校高年级本科生(大三、大四)

2.在校研究生(硕士、博士)

二、开放内容与形式

1. 利用大型仪器设备开展实验研究的项目资助

除本学期毕业的大四学生外,其他开放对象可作为负责人申请项目,项目组最少应有一名本科生。

项目申请人根据“面向学生开放设备”,选择实验研究所需的开放设备,填写申请书,经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后,由各学院审核筛选,报实管处审批后实施。

2. 大型仪器设备的应用操作培训

选择通用性强的大型仪器设备,对学生进行应用操作培训。由设备管理员提出申请,经学院、实管处审批后实施。

3.申请人登录“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http://sbgx.hnu.edu.cn,以下简称“共享平台”)进行网络在线填报等相关工作。

三、上半年开放工作的总量

1.  实验研究项目的资助:分为A类资助(10项,4000元/项),B类资助(30项,2000元/项)和C类资助(50项,1000元/项)。

2.  应用操作培训:4~6项培训内容,每项培训内容预计资助2000元。

3.  审批与资助的说明:审批采用专家组会议的形式严格评审,项目审批立项后,给予50%的资助,根据中期检查结果,确定是否继续资助。

四、相关工作安排

1.  4月8日前,完成开放设备申请

各学院实验室检查参与开放工作的设备运行状态,请设备管理员在“共享平台”(http://sbgx.hnu.edu.cn)中完善开放设备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开放方式、收费标准等),设备开放的申请请在“学生开放”栏目中进行,由学院系统管理员负责审核。

2.  4月3日——4月8日,完成学生注册

各学院组织计划申报实验实践研究项目的学生,完成在“共享平台”的用户注册。(具体操作流程:在“共享平台”首页点击注册,选择注册类型、所在学院等,然后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成,学生打印审批表并提交所在学院的平台管理员,由各学院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详见“共享平台”主页的“开放流程”栏相关说明)

3.  4月8日——4月16日,完成实践研究项目申报

注册成功的学生,登录“共享平台”在“实践研究项目”栏中填写申请表;4月17日各学院完成本学院申报项目的审批;4月19日,实管处组织专家评审,完成公示后进行分类资助。(资助的方式:采用在“共享平台”内给项目负责人账号充值的方式进行(对应项目需要使用的设备))。设备的预约使用按照“共享平台”的要求进行(详见“共享平台”主页“开放流程”栏的相关说明)。

4.  4月8日——4月16日,完成设备培训项目申报

拟利用自身管理的大型仪器设备开展应用知识培训的老师,登录“共享平台”在“仪器培训申请表”栏目中填报;4月17日各学院完成本学院申报项目的审批;4月19日,实管处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审批的培训项目,由培训负责人在“共享平台”的“培训实施”栏完成计划的填写,由实管处审核后公布,培训负责人按实施计划执行。

5.  6月8日前,完成项目中期检查

6月5日前,项目负责人提交中期检查报告(纸质),6月8日前,实管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后续资助事宜。

6.  7月5日前,完成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登录“共享平台”填写结题报告,提供相应支撑材料,由指导老师和所在学院在线审核后,再由实管处组织结题验收。(A类、B类项目由实管处组织项目答辩,C类项目由各学院组织项目答辩)

五、其他事项:

1.开放设备的信息填报、学生的组织与注册、学院各审核环节的具体工作,由各学院指派工作人员负责完成。上报文档表格(申请书、中期报告、结题报告等),请加盖学院公章。

2.应用操作培训和实践研究项目,主要以资助使用机时的方式进行。机时补贴费由实管处划拨至设备所在学院,用于设备运行所产生的运行及材料消耗费、授课教师(指导教师、机组实验教师)的授课补贴等。

3.培训考核合格的学生、结题通过的实验实践研究项目,学校颁发相应证书。实管处组织开放工作的评优评奖,对表现突出的机组、指导教师和学院,给予适当奖励。

4.未尽事宜,请与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大精仪管理科联系。(联系人:梁烨炜,刘利民  联系电话:88664187)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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