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大型仪器设备面向学生开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21.09.28 6065
各学院(中心、实验室):
为了提高我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发挥仪器设备资源支撑人才培养的作用,根据《湖南大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湖大行字[2020]28号)文件精神,现开展秋季学期大型仪器设备面向学生开放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放项目及资助方式
开放项目分为实验实践学习类、操作技能培训类,技术辅助队伍培训类项目三类,支持学生利用仪器设备开展自主科研实验、参与仪器设备上机操作和深度上机操作培训。采取自主申报形式,项目负责人是机组老师,学生参与项目实施,获批立项并结题验收合格的项目可获得经费资助。
二、申报对象及申报要求
(一)实验实践学习类项目
1、申报对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2、申报要求: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由组建项目组,每组2-4人,选定指导教师,确定实验实践学习类项目,并与仪器设备技术专家组沟通确认后,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1:湖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面向学生开放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附件1》)。
(二)操作技能培训类项目
1、申请对象:有意向获得相关仪器设备上机操作资质的硕士研究生。
2、申报要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自由组建项目组,每组2-6人以上,确定拟申请培训操作的开放共享仪器设备,并沟通确认该设备的技术专家组作为培训导师,制定培训目标、内容及计划安排,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1》。
(三)技术辅助队伍培训类项目
1、申请对象:有意向获得相关仪器设备操作资质,参与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技术辅助服务的博士研究生或青年教师。
2、申报要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自由组建项目组,每组2-6人以上,确定拟申请深度上机操作培训的开放共享仪器设备,并沟通确认该设备的技术专家组作为培训导师,制定培训目标、内容及计划安排,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1》。
三、立项审批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仪器设备专家组确认---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审核---实管处审批---立项公示。
四、其他事项
1、各学院指派专人负责项目申报归口管理工作,于10月9日前将申请书(纸制版一式两份)、汇总表(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交至511室实验室管理科,电子版统一发送至hdsgc@hnu.edu.cn。
2、所有获批立项的项目,需按项目方案执行,执行完毕后即可申请结题,学校将于12月10日前组织结题验收。实验实践学习类、操作技能培训类,技术辅助队伍培训类项目根据结题成果质量按相应等级1000元/项、3000元/项、5000元/项进行经费资助,超过额度以外的经费由指导老师负责支出,请各项目组结合实际开展实验。
3、资助的经费主要用于补贴项目产生的设备运行材料消耗费、机时费、培训人员课时费等。
4、学校将于12月10日前发布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请项目负责人及时关注。
5、未尽事宜联系人:贺轶玲、张珍容,联系电话:0731-88822947。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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