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大型仪器设备面向学生开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24.06.28 3054
各学院、中心、实验室:
为提高我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发挥仪器设备资源支撑人才培养的作用,促进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根据《湖南大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湖大行字[2020]28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4年大型仪器设备面向学生开放工作,以项目资助形式鼓励学生及青年教师运用纳入学校开放共享系统的大型仪器设备开展实践与培训,主要包括显微成像、谱学与成分分析、物性测量、生命科学等类别的仪器设备。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根据项目实施目标不同分为实验实践学习类项目、操作技能培训类项目、仪器设备创新和功能开发类项目,具体介绍如下:
序号 | 项目类别 | 申报对象 | 实施目标 | 实施周期 | 项目经费 |
1 | 实验实践学习类 | 全日制本科生 | 针对某具体的分析测试对象或样本,完成全流程的分析测试和数据处理工作,增强对仪器设备的认知和功能了解,提升科研兴趣。 | 1个月 | 1000元/项 |
2 | 操作技能培训类 | 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或在编青年教师 | 具有一定基础且有意愿参与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工作的本科生、研究生或青年教师(含博士后),开展深入的理论及操作技能培训,获得独立上机操作和预约自行开展分析测试的资质,并作为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专技人员的技术储备。 | 3个月 | 3000元/项 |
3 | 仪器设备创新和功能开发类 | 全日制研究生或在编青年教师 | 对于在某类仪器设备方面理论和操作基础较好的学生或青年教师(含博士后),开展仪器设备软硬件新功能开发、集成、数据处理创新等探索类研究,充分发掘科学仪器设备的先进功能,提升大型科学仪器面向高水平科学研究的分析测试水平和核心创造力。 | 5个月 | 5000元/项 |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须确保所依托的大型仪器设备已在开放共享管理平台网站(http://sbgx.hnu.edu.cn/)完成开放共享信息的发布。
2、申报对象须按申请项目类别填写对应项目书(详见附件1至附件4)。申报实验实践学习类、仪器设备创新和功能开发类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3名。所有类别项目申请内容与实施方案应切实围绕项目实施目标要求,并能够在一定范围内发挥仪器设备支撑人才培养作用,提升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效率。
3、申报对象依托的核心仪器设备为同一台(套)的,原则上仅可选择一类项目申报,不可重叠申报。
三、立项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所在学院审核--所依托的仪器设备负责人或专家组审核---实管处审批---立项公示。
四、其他事项
1、获批立项的项目,需按项目方案执行,学校将对项目实施过程和成效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资助。
2、资助方式:
项目类别 | 中期检查 | 结题检查 | ||||
优秀 | 合格 | 不通过 | 优秀 | 合格 | 不通过 | |
实验实践学习类 | 无需中检 | 100% | 50% | 0 | ||
操作技能培训类 | 50% | 25% | 0 | 50% | 25% | 0 |
仪器设备创新和功能开发类 | 50% | 25% | 0 | 50% | 25% | 0 |
注:资助的经费主要用于补贴项目产生的设备运行材料消耗费、机时费等。 |
3、各学院(中心)应指定专人(资产管理员或仪器平台管理员等)统一负责本院项目申报组织工作,于7月12日前递交签章完备的相关材料,其中纸质版项目书一式2份汇总表一式 1 份交至实管处 512 室,电子版发送至邹可OA办公自动化,不接受单独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4、咨询联系人:邹老师、于老师
联系方式:0731-88664187。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6月28日
附件1:实验实践学习类项目申请书
附件2:操作技能培训类项目申请书
附件3:仪器设备创新和功能开发类项目申请书
附件4:XX学院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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