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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大型仪器设备面向学生开放项目工作的通知
2026.03.04 895

各学院、中心、实验室:
为充分发挥校级大型仪器共享平台资源对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支撑作用,促进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根据《湖南大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湖大行字〔2020〕28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6年大型仪器设备面向学生开放工作。该项目以经费资助形式,鼓励学生及青年教师运用共享开放大型仪器设备开展科学研究、操作培训与功能开发,支持范围包括微观结构分析、成分分析、物性测量、生命医学等类别的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根据项目实施目标不同分为强基实验能力提升、操作技能培训、仪器设备创新和功能开发等项目,具体介绍如下:

序号

项目类别

申报对象

实施目标

实施周期

经费额度

项目数量

1

强基实验能力提升类

具有较好基础科学理论研究和创新精神的的本科生学习先进仪器原理与规范操作,培养实验技能与数据处理能力,提升科研素养,培育拔尖创新人才。

8个月

5000元/项

10

2

操作技能培训类

有意愿参与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服务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或青年教师(含博士后)

深入学习仪器原理与操作技能,获取独立上机操作资质,可承担测试服务,并纳入校级技术储备队伍。

8个月

5000元/项

35

3

仪器设备创新和功能开发类

已具备独立上机操作资质的全日制研究生或青年教师(含博士后)

开展仪器功能拓展、模块化改造、智能算法嵌入等深度开发,解决极端条件测试、多模态联用等技术难题,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方案,提升设备支撑能力。

8个月

20000元/项

5

 

二、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所依托设备须为湖南大学分析测试中心的开放共享设备(详见附件5及共享平台网站 http://sbgx.hnu.edu.cn/)。
2.优先推荐已参加或计划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互联网+”“挑战杯”“金种子杯”等创新创业类竞赛的学生及相关项目申报(在申报书注明)。
3.申报人须按项目类别填写对应的项目申请书(附件2-4),内容应紧扣该类别的实施目标,体现仪器设备对人才培养的支撑作用。
4.同一台(套)核心仪器设备原则上仅限申报一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立项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指导老师、设备管理员签字—申请人所在学院审核—实管处审批—立项公示。
 

四、考核与资助
1.获批立项的项目,需按项目方案执行,学校将对项目实施过程和成效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资助。
2.考核和资助方式

项目类别

考核材料

强基实验能力提升类

结题报告、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论文录用或发表证明(如有)

操作技能培训类

结题报告、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独立上机操作资质

仪器设备创新和功能开发类

结题报告、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论文(专利)或成果应用证明材料(如有)

注:资助的经费仅用于补贴项目实施所需的机时费。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对应的资助额度分别为申请经费的100%、50%、25%。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中心)应指定专人(如资产管理员或仪器平台管理员)统一负责组织申报与材料汇总,并于2026年3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分析测试中心(创新楼一楼),逾期不予受理:(1)纸质版: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汇总表(附件1)一式一份;(2)电子版:发送至周鹏老师OA。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
咨询联系人:周老师、黄老师,联系方式:88664187。

 

 

附件:1.XX学院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2.强基实验能力提升类项目申请书
附件:3.操作技能培训类项目申请书
附件:4.仪器设备创新和功能开发类项目申请书
附件:5.湖南大学分析测试中心设备介绍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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